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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1版:一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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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提前一年实现再建一千公里高速公路目标
· 大力推进和谐文化建设
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思想舆论氛围
· 国华宁电一期竣工投产
· 慰问品纷纷送进福利院
· 海盐猪倌“牵手”
世界500强
· 明年起全国高危行业企业
将全面提取安全费用
· 残疾妹妹能坐轮椅出门了
· 站在更高的起点上推进组织工作
· 电子口岸建设要走在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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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2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明年起全国高危行业企业
将全面提取安全费用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 刘铮) 继煤矿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相继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后,从明年1月1日起,国家将在包括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品生产以及道路交通运输在内的高危行业企业,全面实行安全费用提取制度。

  记者28日从安监总局了解到,财政部、安监总局联合发布了《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保证高危行业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形成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

  根据暂行办法,矿山企业安全费用依据开采原矿产量提取,其中,每吨原油提取17元、露天金属矿山每吨原矿提取4元;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房屋建筑工程提取工程造价的2%,电力工程提取1.5%等。

  暂行办法还规定,危险品生产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如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按4%提取;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以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如客运业务按照0.5%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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