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抽样调查数据的初步汇总,被调查户有残疾人家庭共5466户,确定有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和多重残疾共6063人。从调查样本计算出我省目前残疾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6.36%。据此推算,调查标准时间全省残疾人总数为311.8万,与1987年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推算的残疾人口195万人比,新增残疾人数116.8万。
各类残疾人的比重分别是听力残疾人最多,占33.96%;其次是肢体残疾占到22.65%;多重残疾占13.98%,位列第三;其他依次是视力残疾、精神残疾、智力残疾和言语残疾,其比例分别为:13.57%、8.4%、6.38%和1.06%。
与1987年调查的残疾比例4.79%相比,不仅本次调查上升了1.57个百分点,而且残疾类别结构变化明显。肢体、精神残疾比重有较大幅度上升,视力、多重残疾比重略有上升,听力、言语残疾比重下降,智力残疾人口比重有较大幅度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