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金波 任建明 通讯员 高海伟) 今年,杭州市总工会对全市490名生活困难的劳模(先进)进行经济补助,总金额近84万元。
来自杭州市总工会的普查结果显示,相当一部分劳模(先进)因多种原因收入偏低。杭州市市区在职职工劳模(先进)2004年平均月工资为2853元,但收入差距较大,有20.82%的在职劳模(先进)月收入在1300元以下。而退休劳模(先进)的收入情况更不乐观。离退休劳模(先进)2004年平均养老金收入为1295元,有30.58%的离退休劳模(先进)每月养老金收入在1000元以下。
杭州市总工会认为,劳模(先进)的收入偏低,不利于营造学赶先进、争当劳模的社会氛围,不利于激发和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今年6月,市总工会与市财政局和市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制定了《杭州市区劳模(先进)低收入补助实施办法》。
《办法》规定,在职或退休的省级劳模月收入低于1200元的,每月补足到1200元;省级先进月收入低于1100元的,补足到1100元;市级劳模月收入低于1000元的,补足到1000元;市级先进月收入低于900元的,补足到900元;非在职、非退休(失业、精简职工、农业)无固定收入的劳模,法定退休年龄前每月补助200元,法定退休年龄后每月补助400元。补贴资金由市财政统一安排。
据了解,杭州市区有6100余名各类劳模(先进)。为了真正让低收入劳模(先进)能够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工会工作人员经多方审核,在全市640名申请低收入补助的劳模(先进)中,最终确定490名符合相关规定的劳模(先进)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