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12月19日讯 (记者 汪成明 通讯员 廖小清) 力争用5年时间,使我省慈善捐款总额达到GDP的1%,同时注册登记的社区志愿者占城镇人口的8%。近日,省民政厅发布了“十一五”期间全省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
我省慈善事业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目前是国内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全省已初步建成了覆盖城乡的慈善组织及其网络,各级慈善机构累计募集筹款25亿元,援助困难群众100多万人次。
未来5年,浙江除了继续深入普及慈善理念,还将重点培育慈善家队伍,大力发展非公募慈善组织,通过税收政策引导民营企业家积极参与慈善事业。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慈善福利机构,探索“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的社会福利形式,推动政府购买福利服务制度。
除了接受日常慈善捐赠,浙江未来将着力建立专业募捐与救助项目相结合的运作机制,打造慈善捐赠品牌项目。通过推广“慈善超市”、“捐助站(点)”等有效运行模式,实现慈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重点用于安老、助孤、帮残、济困、赈灾、助医等项目。将发展志愿者服务组织“量化”, 成为此次《纲要》中的“亮点”。同时,还将建立慈善组织的诚信评估体系,积极推动全省慈善公益机构的职业化建设,吸收专业人才投身慈善事业。
为鼓励社会各界热心慈善事业,浙江省政府设立“浙江慈善奖”,每两年一次评比表彰在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以及支持文化艺术、环境保护等慈善公益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机构与项目。同时设立“浙江慈善特别荣誉奖”,表彰对我省慈善公益事业做出特殊贡献的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