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正式确定对绍兴嵊州市的浙江华发茶业有限公司和新昌县的浙江丰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参股投资农业开发项目。这是今年我省仅有的两家由中央财政参股投资项目的农业龙头企业。
据悉,为扶持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升龙头企业为农服务的能力,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以中央财政参股的形式扶持国内农业骨干企业。中央财政参股投资的企业的条件是:企业资产总规模5000万元以上,连续两年以上赢利,年销售收入6500万元以上,所需加工原材料70%以上来自农户等。
近年来,绍兴市“华发”和“丰岛”两家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迅猛,对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其中,“华发”所需加工原材料100%来自农户,成为全国最大的茶叶收购和加工企业。去年“华发”投资1.1亿元的浙江华发茶叶物流中心项目和“丰岛”投资9166万元的出口菊花生产基地及加工项目,经国家有关部门资产评估和调研,正式被列为我省2006年农业综合投资参股经营项目。此次被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相中”后,中央财政将对两家企业分别参股投资1000万元,省财政分别参股投资1000万元,总计4000万元。
据了解,中央财政参股的项目,财政投资只控股、不干预企业经营。成立董事会后,股权全部委托国家资产运营管理机构操作资产监管。(邵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