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领域,“快乐教育”、“快乐学习”、“快乐成长”逐渐成为流行话语。的确,我们的教育,实在是太沉重了,它确实需要注入快乐的因子,教育工作者与教育参与者确实应该从中体验到应有的快乐和成就,这似乎是教育的应有之意。
快乐是人的一种基本情绪和行为表现,是人在需要得到满足之后所表现出来的心理和行为方面积极的情绪体验,包括人生理需要和心理需要的满足。快乐教育应该既包括感性层面的,又包括精神层面的。不应仅仅停留于学生的感性层面,仅仅从最基本的情绪情感体验中获取快乐,还更应关注学生的理性方面,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探究精神,引导学生从复杂的认知活动中体验理性思维的乐趣。
学习本质上是一种理性思维和探究活动,是一种高级、复杂的智力劳动,需要学生有对智慧的心理渴求,并从中寻求乐趣。因此,学习也需要学生有强烈的好奇心、旺盛的求知欲、持久的注意力和足够的毅力。如果缺乏对理性思维的乐趣,学习活动则很难变得轻松和愉悦,而是充满了艰辛和烦恼。真正的学习决不局限于外在的快乐,而重在寻求内心的愉悦。真正伟大的学习者和探究者,其内心必定充满着“寂寞的欢愉”。法国居里夫人几十年如一日呆在简陋的工作室进行漫长的思索、实验,才最终发现了新元素——镭,取得了伟大的科学成就。牛顿为了计算一个公式,思维会持续几天处于高度亢奋状态,而不知疲倦。在如此持久和外人看来如此艰辛的实验探究和思维劳作中,他们感受到的是“寂寞的欢愉”,这种欢愉是从探究和认识活动过程本身体验到的,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快乐。
教育需要快乐,但快乐决不是教育的最终目的,教育的最终目的应是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学生的成长离不开快乐,快乐应与学生的发展和成长联系在一起。离开学生发展的快乐是庸俗的,是背离教育本质和宗旨的。从根本上说,一个人的真正愉快、幸福,是以其全面发展为必要条件的,舍此则无愉快、无幸福可言。因此,对一个成长中的学生来说,离开全面发展的方向,就不会获得真正的愉快、幸福。从另一方面说,学生愉快即为了有助于发展,若离开发展方向,也就使愉快失去了真正的价值,寻求的所谓的快乐就只能成为“虚浮的快乐”。
快乐教育的教学理念主张学习是一种享受,这很美好,也很诱人,倘真能实现,则教师幸甚、学生幸甚、家长幸甚。同时,我们在憧憬一种理想教育状态的同时,不能停留于口号层面的“虚浮的快乐”,而需要切实关注学生内心深处的精神愉悦;教育不仅需要学生情感的“愉悦”,更需要使学生在精神上达到“寂寞的欢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