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03版:国内要闻
3  4  
PDF 版
· 这样的“金牌”是祸不是福
· 老百姓说好才算“好”
· 要闻简报
· 我国短波无线电
信号大面积中断
· “特权车”不再有特权
· 国台办不予评论
· 国民党应对杨虎城被害负责
· 做好粮油供应稳定粮食市场
· 长江科考未能找到最后的白鳍豚
· 胡锦涛会见美国前总统布什
· 海豚体内取异物“巨人”手臂才够长
· 首次中美战略
经济对话今起举行
· 江苏悼念南京大屠杀30万同胞遇难69周年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6年12月1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从明年2月起只有五类车辆可减免通行费
“特权车”不再有特权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3日电 (记者 林红梅) 交通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整顿“特权车”和“人情车”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的活动,从明年2月起,除《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明文规定的可减免通行费的五类车辆外,其他车辆必须依法交纳通行费。

  可减免车辆通行费的五类车辆是:军队、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在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交通部有关负责人要求各地对依法可减免通行费的车辆范围列出明细表,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在各收费站予以公示。凡是在明细表范围之外的车辆,行驶收费公路时,必须按规定交纳通行费。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