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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本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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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德“水上餐厅”成新安江大敌
· 统一部署全省农业普查工作
· 发短信可查养老保险等账户
· 明年我省艺术类高考政策有重大变动
· 我省“十佳检察官”评选揭晓
· “爱心超市”货源足
· 我省对烟花爆竹开展专项治理、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成为整治重点
· 本周末杭州交警
指挥中心系统升级
· 免费量身定制 残联分摊费用
· “浙江制造”应对反倾销添胜机
· 和谐心理与和谐社会
· 年节水量可供杭城用14个月
· 围绕构建和谐社会
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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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明年我省艺术类高考政策有重大变动
美术、音乐强化省统考成绩
省外艺校定点定时设考,否则成绩不认可

  本报杭州12月13日讯 (记者 张冬素 通讯员 薛平) 记者今天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07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专业考试政策有重大变动:凡报考纳入省美术类专业统考的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的浙江考生,均要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如果院校还要单独组织专业校考,考生也得先取得省统考合格证书方可报考;凡报考我省普通高校音乐学专业或音乐表演专业及认可我省专业考试成绩的省外院校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音乐类相关专业的考试。我省专业统考未涉及的专业,由有关学校组织校考。

  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均直接使用省考成绩,学校一律不再组织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也可根据有关规定再组织校考。

  除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的省外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和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设点组织校考的省外本科院校外,其他省外院校一律不得在我省组织校考。具体的设点院校及专业考试信息2007年1月20日前在浙江教育考试网(网址:www.zjzs.net)上公布。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擅自在我省设点组织专业考试的院校(专业),其考试结果我省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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