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12月11日讯 (记者 余勤 通讯员 季伟宣) 省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今天召开专题读书会,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全国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十一次全会精神,切实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中去,在“干在实处”上下功夫,为“走在前列”作贡献,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通过的《意见》,既体现贯彻中央《决定》精神,又突出浙江特色,要切实加强学习,全面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要充分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意义、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以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成效,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着力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会议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争创学习型机关,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全面深化廉政文化建设。以保证廉洁从政为目标,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出)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以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为手段,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厉惩治腐败。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建立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在原有良好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抓好落实,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