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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0版:今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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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疑垄断背后的“盛宴”
· 拿谁的钱“修复形象”
· 垄断企业的“潜规则”
· 寄望于打破垄断
· 全民的钱要全民用
· 豪华央企的特色“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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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全民的钱要全民用
  有研究显示,我国目前基尼系数为0.46,收入分配已相当不均,对此,垄断央企难辞其咎。

  “收入分配不公的原因很多,但垄断造成的机会不平等无疑是重要的原因之一。电信、石油、金融等垄断行业收入偏高直接拉大了全社会居民收入的差距。”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家认为,“垄断下的高工资和高福利,不利于社会和谐。”

  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国资委代表全民履行出资人的职责。

  “国资委应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对国有资产进行全程监管,不断完善管理制度,采取得力措施对垄断央企的高额利润进行收缴和平衡,以此充实国库,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及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将央企一家之私转化为全社会的福利。”北京中盛律师事务所杜立元律师认为,“监管不严,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滋生腐败,导致收入差距过大,激化社会矛盾,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在国家尚未建立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制度的情况下,企业拥有国有资本收益自由支配权。”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国指出,“效益好的企业职工收入不断膨胀,而困难企业的职工却收入下降,由此产生了企业内部分配秩序混乱的弊端,导致社会分配不公,并积重难返。”

  更为重要的是,垄断央企高利润和高福利容易产生两个经济代价:一是投资回报率低,生产效率低下。如炼化项目,越亏损越生产越投资,导致投资粗放增长。于是企业亏损了,国家来买单补贴;企业盈利了,企业就发放高工资和高福利。

  有专家指出,早在十六大报告中,我国就提出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但在实际操作中,相应的决策仍嫌缓慢。

  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资委,近三年来不断出台国有资产管理政策。2003年、2004年,国资委先后出台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2006年6月22日,国资委又公布《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要求央企在今年年底前把规范职务消费的制度规章建立起来,从2007年起严格实施。

  但是,“国资委最大的权没有落实,就是收益权。”2005年底,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因为出资人最重要的权是收益权。”

  这实质性的一步即将迈出。据悉,财政部和国资委已达成一致,由财政部负责编制总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资委负责编制166户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这使得央企将不再能独享一年6000多亿元的利润,而要开始向国家这个出资人上缴收益。”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国认为,“独立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利于分离政府作为公共管理者和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两种职能。”

  同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期发出通知,要求对工资增长过快、工资水平过高的企业,从严审核其挂钩经济效益基数、工资总额基数,将其浮动比例由0.75下调至0.6以下,并严格执行新增效益工资分档计提办法。这一通知被媒体称为“限薪令”。

  实际上,各种改革措施在很早就有人提出,但落实甚微。

  业内专家称,不少垄断企业不仅坚决否认自己的垄断性,而且还抱怨亏损巨大,向国家要优惠政策或财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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