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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3版:国内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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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永嘉县国土资源局

  永嘉县招标投标中心

  2006年12月6日

  一、出让地块概况及规划设计要求:

  1.出让地块位置:瓯北镇104国道北侧王家圩路西侧。

  2.出让地块面积: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52895.72平方米(计79.3436亩),其中,出让净用地面积为48100.32平方米(计72.1505亩),道路及道路红线(或围墙)退让面积为4795.4平方米。

  3.地块开发现状:场地已平整(场外五通由政府负责建设,规划红线以内出让净用地以外4795.4平方米的红线退让部分用地,其道路、绿化及其他基础设施由土地受让者负责建设)。

  4.土地用途:商住。

  5.出让地块规划设计参数:依据永规建[2006]203号文件规定(以规划建设用地面积计算)。主要参数容积率≤3.50,建筑密度<35%,绿地率为30%。

  商业部分布置在沿街店面的一、二层,功能为汽车经营及其他商业服务,商业建筑面积以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二、土地使用年限:

  商业为40年,住宅为70年。

  三、出让方式:拍卖出让。

  四、拍卖出让起始价及保证金:

  1.拍卖起始价为248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5000万元。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

  2.拍卖成交额不包括地下建筑的土地出让金。地下建筑的土地出让金按中标楼面地价的30%在建筑工程许可证批准之前另行收取(政府明确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除外)。

  五、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二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律另有规定的和在本县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除外。

  六、取得竞买资格的办法和索取拍卖文件的时间:

  有意参加竞买者应在2006年12月22日至2006年12月26日下午4时前,持企业公章及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联合参加竞买的,应当另行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到永嘉县招标投标中心国有土地产权交易科(上塘镇建设大楼三楼)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领取有关文件和资料。参加竞买者需交纳保证金5000万元,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充抵土地出让金,其他人的保证金在12月27日下午3时开始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七、拍卖(报价)的时间、地点、起始价和竞价方式:

  1.拍卖时间:2006年12月27日上午9时。

  2.拍卖地点:永嘉县招标投标中心3楼。

  3.竞价方式:拍卖起始价为24800万元,采取现场公开拍卖方式竞价,每次增价幅度应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八、土地出让金及税费的缴纳:

  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当场与永嘉县招标投标中心签订《永嘉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全额土地出让金和成交额3%的契税(人防费按有关规定另行收取)。逾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契税的,解除确认书,保证金予以没收。竞得人须在全额缴清土地出让金及契税后五天内与永嘉县国土资源局签订《永嘉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九、其他说明:

  保证金必须在2006年12月26日下午4时整之前到达下列账户,否则报名无效。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竞买人不足三人的,该次拍卖活动取消或延期。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永嘉支行

  账户名称:永嘉县招标投标中心

  账    号:33001627635059585858

  咨询电话:(0577)67269815、67255446

  永嘉县招标投标中心网址:http://www.yjzbtb.cn

  永嘉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T061206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永嘉县招标投标中心受永嘉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对瓯北镇104国道北侧地块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地块示意图

  江苏省海门市国土资源局

  2006年12月7日

  (一)本次出让地块实行熟地拍卖,交地时达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红线内土地自然平整条件。R-790633地块竞得人须向政府提供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多层拆迁安置楼用房,R-790635地块出让人带拆迁安置楼建筑设计方案出让,拆迁安置房销售价格按海门市物价局《关于暂定海门河北侧、长江路西侧地块拆迁安置楼价格的函》和2006年11月6日《宏日小区东区拆迁安置楼价格表的价格》执行。

  (二)本次出让地块投资强度要求:按项目管理机关批准、核准或备案金额。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竞得土地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立项的项目应符合《江苏省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资质等级要求。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2006年12月15日至2006年12月26日,到海门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市场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6年12月20日至2006年12月26日,到海门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市场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26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6年12月2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6年12月28日9时在海门市国土资源局四楼土地拍卖大厅举办。

  七、其他事项:

  本期土地拍卖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本公告解释权归海门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海门市长江路561号

  联系电话:(0513)82262605

  联 系 人:张先生

  开户单位:海门市财政局国库科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海门支行

  账 号:32001647536051123197

  网    址:http://www.ntgt.gov.cn/

  江苏省海门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海国土资(拍)告字〔2006〕4号

  经海门市人民政府批准,海门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地块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年) 规划指标要求 竞买保证金(万元) 起叫价

(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R-790633 海门镇海门河北、长江路西 70373 住宅 70 综合≤1.7,商品房区≤2.0,拆迁安置区≤1.2 <25﹪ >30﹪ 2000 617

R-790634 海门镇丝绸路北、嘉陵江路西 23747 住宅 70 综合<2.0 综合<25﹪ >35﹪ 1500 1432

R-790635 海门镇狮山北路东、丝绸路北 93180(其中拆迁安置楼用地35317) 住宅 70(以最后一次交地时间起算) 商品房区<2.0,

拆迁安置区≤1.19 综合<23.5﹪,

拆迁安置区为24.4﹪ 综合 >32﹪ 2500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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