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新华社消息 科技部3日公布了《“十一五”国际科技合作实施纲要》。根据这一实施纲要,“十一五”期间,我国国际科技合作将紧密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目标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重点任务与要求,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中心,服务于现代化建设和国家外交工作两个大局,努力在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和提高合作成效三个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实施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要把增强我国在国际科技组织中的“话语权”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扩大在科技领域的国际影响力。
实施纲要表示,要有计划地支持我国科学家参加重要的国际和区域科技计划和活动,鼓励我国科学家和科技管理人员到重要国际组织任职,并竞争高级职位;鼓励在华举办重要的国际学术会议和专题研讨会;创造有利环境,争取重要国际学术组织在华建立总部或设立分部。
实施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我国国际科技合作将以发展能源、水资源和环境保护技术为优先合作重点,努力为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提供支撑。
实施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我国国际科技合作将大力促进基础科学与前沿技术的国际合作,在我国具有优势和特色的重点领域取得一批创新成果。
在生命科学领域,合作重点包括生命过程的定量研究与系统整合,重点开展蛋白质的结构与功能、遗传信息的表达与调控、个体发育中的分子与细胞机制、代谢组学等方面的研究等;在纳米技术领域,合作重点包括纳米加工与纳米器件、纳米材料与纳米结构、纳米医学与纳米生物技术、纳米结构的表征方法与检测、纳米器件与集成的关键方法与技术、纳米体系中的理论和建模问题研究等;在空天技术领域,合作重点包括航空航天的重大基础科学问题,研究可压缩湍流理论与湍流模型、高速高温气体动力学及真实气体效应等;在海洋技术领域,合作重点包括深海基因技术、海洋与大气的相互作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