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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时——
司机让行斑马线行人
公安部呼吁大家遵守道路通行的基本规则
  据新华社电 今年11月,发生在人行横道上的交通事故造成55人死亡。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长王金彪11月30日在北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呼吁:希望司机让行斑马线上的行人。

  据公安部统计,今年11月,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情况在上升。11月份,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导致454人死亡,同比上升4个百分点。其中,发生在人行横道上的交通事故造成55人死亡。

  “希望司机能够让行斑马线上的行人。”王金彪今天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在北京的王府井步行街到东方广场商业中心的路口之间,是北京最繁忙的行人路口。更糟糕的是如此拥挤的路上还通行机动车。但是根据王金彪自己的试验,车辆通过这个路口时,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通过时间最多不会延误30秒。

  “其实通行不在乎那一分一秒。你让行人的时候,行人也会主动让你。”王金彪说:“希望司机能够让行斑马线上的行人,这是道路通行的一条基本规则。”

  我国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辆行经斑马线时,遇有行人通行,应停车让行。王金彪说:“有的人讲,因为行人太多,不守规则,如果一味地让行人,车可能会过不去,我认为这是一种误解,是不正确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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