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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1版:一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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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中共中央颁发《意见》
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
  新华社北京11月28日电 中共中央不久前颁发了《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指出,要正确认识和把握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新发展新变化。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是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是我们党不断取得胜利的一条基本经验,是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也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治国理政必须正确处理的一个基本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呈现出新的重要特征,具有空前的广泛性、巨大的包容性、鲜明的多样性和显著的社会性,已经进一步发展成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必须始终坚持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坚持为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服务,坚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两面旗帜,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坚持“团结——批评——团结”,坚持以人为本、照顾同盟者利益。要全面加强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建设,推动统一战线事业蓬勃发展,使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更加巩固,各民族的关系更加和谐,社会各阶层的关系更加协调,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更加适应,大陆同胞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的联系更加密切。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努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统一战线,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服务,为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祖国和平统一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服务。(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优势和作用。要把发展作为统一战线成员团结奋斗的第一要务,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十一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努力把社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上来,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要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体现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为促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服务。要充分发挥广大统一战线成员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领域中的作用,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吸收和借鉴世界各民族文化的有益成果,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服务。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关系,各民族特别是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关系,社会各阶层的关系,大陆同胞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的关系,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服务。要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作用,努力形成全体中华儿女共同致力于祖国统一和民族振兴的局面,为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服务。

  《意见》指出,要认真贯彻统一战线若干重要领域的方针政策。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精神,不断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尊重党外知识分子的劳动和创造,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鼓励他们把实现个人价值与建设创新型国家结合起来,积极为他们从事教育、科研等工作创造条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意见》指出,要切实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主要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组成,集中分布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他们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在促进共同富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统一战线工作新的着力点,要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在党的周围,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不断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凝聚新力量。要坚持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方针,以社团为纽带,以社区为依托,以网络为媒介,以活动为抓手,探索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机制和方法。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由统战部门牵头、党政有关部门参加、社会有关团体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合力。要把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纳入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逐步建立一支代表人士队伍。

  《意见》指出,要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党外代表人士及其后备队伍,直接关系到党与党外人士合作的水平,关系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坚持和完善,关系到统一战线的持续发展。要努力提高党外代表人士的综合素质,提高他们的政治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要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后备队伍建设,按照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和党外人才成长规律,把党外代表人士后备队伍建设工作纳入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通过建立健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不断推进党外代表人士的新老交替和政治交接。

  《意见》最后强调,要加强和改善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把统战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的考核内容,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把统战工作纳入宣传、新闻工作计划,通过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各种媒体积极宣传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扩大统一战线的社会影响。把统一战线理论政策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的重要教学内容,作为培训党政干部的必修课程。把多党合作、人民政协、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等统一战线知识列入国民教育内容。把统一战线理论研究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习宣传统一战线知识,带头贯彻落实统一战线政策,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各地要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和精干、统一、高效的原则,结合各自特点,在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和相关干部的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各负其责的体制。要加强基层统战工作。县级统战工作要以民族、宗教、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为重点,社区统战工作要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为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统战工作要以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为重点。各级党委要按照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具有民主作风、善于处理复杂问题的要求,配强配好统战部门领导班子,加大统战部门干部与其他部门干部交流的力度,努力建设一支勤奋学习、作风民主、求真务实、廉洁自律、团结奉献、开拓创新的统战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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