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宏 富阳市 报道组 夏叶锋) “1日,工作内容,应得工资,班组长签字,劳资员签字;2日……”记者日前在富阳市受降镇三江·鸣翠蓝湾项目部看到,为防止欠薪,每个工人手中都有这样一本《建筑工人用工册》。
《用工册》内容包括用工协议和用工日记,详细记载了用工内容和工资金额,每天有班组长签字,还必须有企业劳资员的签字,由民工自己保管。
“过去,许多民工的考勤、工资单是由包工头来操作,一旦发生纠纷,民工往往没有证据,难以投诉。”承接三江·鸣翠蓝湾项目的富阳市新海建筑公司总经理吴祖义说。“有了这个本子,不用担心拖欠工资了。”在工地上,建筑工人韦德洪的上衣口袋里,就随身携带着《建筑工人用工册》。
据富阳市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介绍,从明年1月1日起,将在富阳206家、从业人员达2万多的建筑企业推广这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