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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住房不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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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经济适用住房:
“我的住房不是梦”
——湖州经济适用住房独辟蹊径塑形象
□ 何雪君 郏恬甜
  “我的住房不是梦”

  ——湖州经济适用住房独辟蹊径塑形象

  □ 何雪君 郏恬甜

  建立与完善住房保障机制是各级政府“亲民”政策的体现,让居民的保障住房具有与商品房一样的品质,则更是有关部门和领导“亲民”程度的充分体现。

  近日,由湖州市规划与建设局下属开发公司——湖州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承建的、该市的首个经济适用住房小区顺利通过了专家验收,并相继拿到了两个全国级金奖的奖牌和证书,它们分别是“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优秀住宅小区金奖”和“全国优秀示范小区金奖”。带着一种仰慕的心情,笔者走访了湖州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小曲好唱口难开

  那是三年前的一个秋天,正是“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的夜晚。湖州市政府办公楼会议室灯火通明,领导们正讨论经济适用住房的话题。

  根据市民反映:近年来,湖州市房子确实造了不少,但是买不起房子的还是大有人在。一位张姓市民如是说:“目前建造的新楼盘一幢接一幢,看得我们眼花缭乱、心旌摇荡,可每套少说也要四五十万元,普通百姓有几个买得起!”

  与张先生有同样感受的居民不在少数。湖州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说:2002年上半年,湖州市平均房价不到2500元;到了下半年,城区的房价迅速飚升。与此同时,许多开发商为追求利润,开发的住宅套型、面积越来越大,在近几年的新建项目中,几乎很难找到低于90平方米的中小套型。另一方面,专门针对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适用住房”一直未曾露面,多数百姓对住房只能是可望不可及。

  而那晚的会就是要解决市民“买不起”、“买不到”的难题,让湖州多数中低收入百姓,真正享受到经济适用住房的阳光和优惠。

  会上,湖州市的一位常务副市长一语中的:“建经济适用住房,一方面必须考虑到中低收入家庭的真实需求,另一方面也不能因为是经济适用住房而降低小区的品质标准,这不仅是对中低收入人群居住权益的尊重,也是对城市建设发展的责任。”

  他表示,虽然政府不出钱,但在土地划拨、工作协调税费减免优惠等,都是地方政府在财政上必须作出的让步;而承接的开发企业,则必须舍弃高额利润。

  几经筛选,项目最终选址距离中心城区仅1.5公里的碧浪湖居住区。于是,湖州市决定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将项目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内,分别面向不同结构的中低收入家庭。

  湖州房产市场商品房均价为4450元,考虑到中低收入家庭的支付能力有限,湖州市政府将项目价格定为“不超过同期商品房均价的50%”。项目建成后,经物价部门最终审核经济适用住房售价每平方米2070元。

  “亲民”政府的生动体现

  近几年来,在整个长三角区域发展态势良好的大环境下,湖州市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5.9平方米。负责开发碧浪经济适用住房的湖州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可称得上是当地住宅开发企业的一面旗帜。该公司开发的东白鱼潭小区曾获得建设部城市住宅试点小区金奖,并囊括四个单项一等奖,还一举拿下联合国人居中心评选的“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良好范例奖”和 “第三届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并参加建国五十周年成就展,成为当时轰动业界的盛事。

  2004年5月,湖州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及当地吴兴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副总指挥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对项目进行建设统筹安排。提起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湖州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孙金虎感触很深,他说:正是因为有了这样一整套的政府协调机制,对整个项目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为了打开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绿色通道,在土地的出让过程中,湖州市政府决定限定经济适用住房房价,同时将中小学校、大桥、广场、公园绿地、外围道路系统等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明确列入部分商品房建设的招标条件。以商品房建设的获利来弥补经济适用住房的配套设施,从而达到减轻政府财政负担的目的。最终,湖州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顺利接盘,实现了项目由国企参与建设,以保证政府对造价和房价的控制。孙金虎坦言:“这不仅是对我们资金管理能力的挑战,也是对开发商社会责任感的一次巨大考验。”

  为了能公平、公开、公正地分配经济适用住房,湖州市专门对所有市民设立了个人住房档案。在建档时发现,市区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家庭有8000户,低于15平方米的有4000户。加上收入、户籍等条件,湖州市将该受益标准定在了“17平方米以下”。最终申报的人数为2053户,刚好接近于项目2000户的供应量。

  “不管全国其他地方怎么做,湖州市将严格对真正需要经济适用住房的人群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分配。申购条件包括年收入、人均住房面积以及户籍三个方面。”湖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葛仲翰说,“分配是否合理的关键在于:首先是科学设置申请条件,其次是操作时的严格审查。为此,湖州市采取了三步审查法:首先是家庭收入,由单位、社区、街道进行严格审查,其次是民政部门与总工会核实,最后由市各相关部门组合成立的联合审查小组把关。”

  此外,湖州市还将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情况以及房源和价格分别予以公示。湖州市规划与建设局局长单锦炎认为这一点至关重要,他说:“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营造一个阳光的分配过程,让百姓放心,同时也便于接受社会监督,弥补遗漏,让保障真正落实到中低收入家庭手中。”

  2006年8月25日,都市家园经济适用住房顺利通过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住宅工程指导委员会专家的综合验评。经过20个月的翘首等待,碧浪都市家园经济适用住房与首期1062户家庭终于见面了。

  据有关人员透露,至今年底,还将有500户左右湖州的中低收入家庭,将在这里实现他们的“住房梦”。

  8月29日,在“都市家园”竣工暨交付仪式上,家住湖州月河街道的王女士,从市领导手中领取住房钥匙时热泪盈眶。过去她一家4口挤在40多个平方米的房子里,她很想有个宽敞点的家,但房价一直是只“拦路虎”,如今经济适用住房终于圆了她一家的梦。

  碧浪都市家园所在的地块位置无疑是极具市场价值的。该区北临城市中心、南面南郊风景区,四面碧水环绕,总建筑面积34.6万m2,绿地率35.4%。其中设定65%、共2000户为经济适用住房,20%为拆迁安置房,是该市迄今为止一次性开发规模最大的住宅小区。同是该区域于1999年开发的碧潮苑、碧波苑小区,二手房均价也已达到每平方米4300元左右。但湖州市政府领导想群众之所想,他们认为,如果离市区太远,则增加了交通以及生活费用,对于中低收入人群来说,反而得不到真正的实惠。

  现在回顾已建成的碧浪都市家园,无论从景观环境、小区规划、建筑立面,还是房屋内部功能布局、材料及施工质量,都很难与“2070元”的单价联系起来。在“3%的利润”开发原则下,项目最终应用与开发了24项四新成果,积极采用屋面保温隔热等新材料技术,并建设了学校、市民广场、沿河公用绿地、湖州市唯一一座社区体育公园以及碧浪大道、全国跨度最大的独塔无背索斜塔斜拉桥——碧浪大桥等外围市政基础设施。

  都市家园解决了该市四分之一的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家庭住房问题。“我们只给政策不出钱,毕竟还有廉租住房等其他保障部分的建设,需要花费更多的财力和物力。政府不应为此而背上过重的包袱,否则也不利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可持续性。”市政府一位领导透露说,到2007年,湖州市政府将拿出土地完成80~10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其中中心城区要达到50万平方米。

  “碧浪都市家园不仅解决了一大批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而且使得原区这个‘脏、乱、差’的城中村得以彻底改造,取得了社会、环境、经济三个效益的‘三赢’。更为重要的是,在小区的建造过程中,他们探索了一个真正符合当地市场的政府主导、企业市场化运作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模式。”建设部住宅建设与产业现代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建设部原副部长李振东如此评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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