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1月26日电 (记者 周玮) 就文化部近日出台的《关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贯彻执行中若干问题的意见》,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有关负责人26日接受采访时表示,《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如娱乐场所能否设在居民住宅区周围,申请设立娱乐场所是否一定要听证,新设立的娱乐场所的营业面积有没有最低标准等。为解决这些问题,加强娱乐场所监管,《意见》将《条例》进一步明确细化。
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居民住宅区内。《意见》再次明确了有关娱乐场所设立的规定:新批准的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居民住宅楼内(含商住两用楼),不得设立在博物馆、图书馆内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立在居民住宅区内,不得设立在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内,不得设立在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不得设立在学校、医院、机关内部及其周围。娱乐场所和学校、医院、机关不得相互毗连,相互最小距离及其测量方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