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国税局立足税收工作实际,拓展税收服务领域,采取措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不折不扣对销售农膜、化肥、种子、种苗、农药、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及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农产品实行增值税免税优惠政策。仅2006年为上述40多户企业及经营户减免了增值税,其中生产销售农业生产资料纳税人24户,粮食企业11 户。二是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做好农村个体经营户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工作。对个体工商户月销售额不到5000元,应税劳务月销售额不到3000元的免征增值税。约有900户未达起征点的农村个体户,从中得到实惠,每年少征增值税超过100多万元。三是进一步优化服务,为农民朋友开通办税“绿色通道”。对农村个体户简化办证手续,设立专人咨询涉农税收问题和如何办理涉税事项,继续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承诺服务制。四是深入基层,做好农村个体经营户税务登记证换证工作。已有1032户农村个体户收到国税干部送来的新税务登记证,深受农村纳税人的好评。
(何莲芳 潘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