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的一个同事受伤了,物伤其类,这件事情让我也有些郁闷。
事情是这样的。小区的一户人家,就一个老人在家看房。老人出门倒垃圾,谁知道一转身,风把门给吹关上了。厨房里还在烧饭,老人急得不得了,找到了当时值班的保安,希望他爬窗开门。这本来不是我们保安分内的事情,保安出于热心答应了老人。如果事情顺利,那么大家都皆大欢喜。问题是,我这位可怜的兄弟运气不好,在爬窗时不小心脚一滑,掉下去了!幸亏是2楼,只摔断了腿。结果,他的医药费,到现在悬而未决。那户主人,说是我同事自己不小心,又不是他们故意的,他们送些慰问品看望一下已经不错了。而物业公司说,这是保安职责范围之外的事情,公司也不予负责。
我现在也弄不明白,像这样的情况应该由谁来负责?难道就只能我们自己自认倒霉了?我的这位兄弟,医生告诉他要修养两个月,他休息了半个多月就一瘸一拐来上岗了。他的医疗费、损失费,到现在也还没着落。
保安是去保护他人的人,应该是强者的化身,可是现在做保安这一行的,绝大多数是我们这些农民工,恰恰又是最脆弱的最需要保护的人。我们的安全有谁来保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