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政府近日出台了《成都市非城镇户籍综合社会保险补充规定》。规定指出,在成都务工的非城镇籍从业人员,如果参加了当地的农民工综合社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1年或累计缴费满2年的,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的妇女,将享受到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的生育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