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被媒体曝光的一份33家在华知名跨国公司的“环保违规名单”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从名单可以看出,一贯标榜“重视社会责任”的一些知名跨国公司,不但违反了中国最基本的环保法规,有的还成为当地的污染大户。
跨国公司成为污染大户现象,为新形势下我国对跨国公司的引导和监管提出了警示。一些地方政府患了“外资饥渴症”,为了招商引资,不惜降低环保要求,迁就、庇护那些高污染企业。有的地方对外资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敢依法监管和处罚,环保监察和执法力度相对较弱,生怕管严了会吓跑外商,在客观上纵容了某些跨国公司的非法排污行为。
唯有尽快健全相关的法律和制度,尽快取消外企的“超国民待遇”,建立严格的监管和环保准入制度,落实环境执法责任制,赏罚分明,有错必纠,才能遏制跨国公司成为污染大户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