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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清官能断家务事
东阳法官丁兰被追授为“浙江省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本报东阳11月17日电 (记者 黄宏 通讯员 金法) 今天,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金华市委联合召开表彰大会,追授丁兰“浙江省模范法官”荣誉称号,并追记一等功。

  丁兰生前是东阳市人民法院庭前准备庭副庭长,因积劳成疾,于今年5月19日病逝。

  20多年的法官生涯中,丁兰办的案子大多涉及婚姻家庭。清官难断家务事,要想断好,态度要好,“和气”是丁兰办案的特点。书记员金艳丽对此印象最深。她说:“丁大姐太能磨了,很多时候我们都不耐烦了,她还说再试试。”

  调解率高达88.7%,这是丁兰在东阳法院创下的纪录。可丁兰也有“金刚怒目”的时候。金某经常殴打妻子,妻子实在受不了,提出要离婚。在庭审时,金某公然威胁丁兰:“我不同意离婚,你要判离婚,我就取你的人头。”丁兰面无惧色,依法作出判决:准予离婚。

  几天后,金某果然冲到丁兰的办公室,对丁兰进行威胁。丁兰面不改色,严厉驳斥。恼羞成怒的金某把手伸向口袋,正好有保安路过,一把扭住金某,“当”地一声,一把报纸裹好的菜刀落在地上。

  家人担心,可丁兰却说:“既然干了这一行,就不能怕死。”

  同事们说,丁兰办案子,一向坚持原则、依法办案,决不徇私情。家人说,丁兰为家里立下几条规矩:一是请客不到,送礼不收;二是许愿不听,威胁不怕;三是不准亲属接收任何人送来的礼物。    

  牺牲10天前的5月8日,丁兰终于再也不能够工作了。临终前,同事来看她,她还说:“还是上班好,可我就是身体吃不消。”

  5月12日下午,丁兰病危,被送入东阳市人民医院抢救。5月13日,已无法说话的丁兰,在病床上用颤抖的手,给女儿留下最后的遗言:“女儿,将来要听爸爸的话,要听长辈的话,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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