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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本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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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高速公路日均至少死一人
高危人群和高危行为是“元凶”
  本报讯(记者 朱海兵 通讯员 江晶 孙昊) 今年1至10月,全省高速公路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1.3万多起,死亡318人,受伤1943人,直接经济损失1亿多元。也就是说,平均每天至少有1人死在高速公路上。

  高速公路为何频发死亡交通事故?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认为,这与当前我省高速公路上存在的一些高危人群、高危行为有很大关系。

  因车辆安全防护设施差等原因,高速公路上不仅货车事故频发,司机与乘客同时死亡的惨剧也相当常见。1至10月的全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中,货车乘车人死亡189人,占死亡总数的50.9%。

  据统计,今年1至10月,全省高速公路上因疲劳驾驶、违法停车、超速行驶引起的追尾、撞护栏事故已导致199人死亡,其中能认定为疲劳驾驶的事故有91人死亡。此外,今年以来全省仅在高速公路上违法行走、捡垃圾、搭车的行人死亡人数,就占总数的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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