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1999级和2000级毕业前未还清贷款的学生迄今都没能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给就业带来很大麻烦。因为同样的原因,暨南大学、中山大学等广东部分高校毕业生也被学校扣发毕业证和学位证。
被扣两证学生指责学校做法不合理,而扣发两证的学校则称这样做实属无奈……记者调查发现,当前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亟待出台可行措施,并与学生、学校、银行三方共同努力,尽快破解助学贷款政策实施中遇到的难题。
学生:拿不到高校两证
找工作困难重重
来自江苏省农村的范某2000年考入重庆大学某学院本科,家庭困难的他申请到13500元国家助学贷款完成学业,2004年毕业时因成绩优异保送研究生,但因没还清贷款被扣发两证。由于是保送本校研究生,他在经历几番周折后还是入了学。
然而,他的同学汤某、靳某、赵某却没这么幸运,因同样理由被扣发两证后就业时遭遇很多坎坷。目前在浙江工作的山东籍毕业生汤某贷款共15000元,学校只发给他两证复印件。
他说,职业资格考试及公务员考试复试都要两证原件,他不满意现在工作一直想参加公务员考试,但没有证件只能作罢,正拼命存钱争取明年还清贷款拿证。
正在杭州某建筑公司工作的2000级毕业生简某说,找工作、转户口、调档案等都需要毕业证原件,虽然网上可查询证书,但很多单位不愿费劲,给他造成很大麻烦。
记者随机调查了重庆大学本科2000级和1999级毕业生,申请助学贷款未能还清的都没拿到两证。数理学院1999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毕业生在2004年还清贷款后回学校拿证,填写时间却是2004年7月。他说,学校人为地将他“降”了一级。
广东暨南大学2002级学生王某,也因未还清贷款被学校扣发两证。他告诉记者,之前找工作达成意向的两家公司要求出示两证原件,后经解释协商公司同意看复印件,但学校仍不愿提供复印件,最终导致他失去这两次工作机会。
1999年实施的《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的暂行规定(试行)》规定,贷款本息需在学生毕业后四年内还清。这些毕业生签订的合同上也都有“毕业后四年内还款”条文,但校方通常以“如果发证后跑了不还款怎么办”为由拒绝发证。
学校:毕业生不还贷款
银行就不愿再贷
记者采访重庆大学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主任于心党时,他有些激动地说:“你看看我这里的记录,到现在有600多万元贷款没还清,有的甚至连利息都不付。学生不还款,银行就不愿继续提供贷款,我们这么做也实在是无奈之举。”
于心党说,该校只给1999级和2000级未还清贷款学生发了两证复印件。虽然助学贷款规定学生在工作四年内还清,但一些学生缺乏诚信,故意不还款,学校没有手段追回贷款,所以只好扣证。考虑到毕业生找工作难,学校去年开始不再扣发两证,但之前遗留问题很难解决。
据了解,重庆大学2001级部分申请助学贷款学生,毕业前未还清贷款也拿到了两证,但他们都签订了两份特别合同:一份是在毕业生找到工作单位后和银行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补充合同》,规定了借款人离校后还款方式;另一份是由毕业生、学校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银行签订的三方协议《借款确认书》,再次确认借款事实、还款方式、还款时间等内容,并记录借款人工作单位等详细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学生处处长漆小萍说:“学校受放贷银行委托替学生‘代为保管’两证,事实证明这能较快收回贷款,督促学生还贷,况且目前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对策:政策再细化一点
制度人性化一点
如何化解国家助学贷款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难题,重庆市教委总会计师邓睿、暨南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所教授袁祖望、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熊丙奇等专家认为,学校扣发两证、银行不愿提供贷款、个别学生骗贷等现象,都是国家助学贷款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其根本原因是助学贷款政策不完善和目前的制度缺陷。
据分析,当前,我国尚未建立诚信体系,缺乏与信用有关的法律法规,一旦出现学生骗贷、逃贷的情况,没有相应的惩戒措施对这类行为进行约束和制裁,完全依赖学生道德修养来保证还贷显然是不现实的。
从政策本身来看,助学贷款管理规定只是指导性纲要文件,无论是高校还是银行在实施过程中都缺乏规避风险的操作细则。高校在银行、学生之间充当了一个类似中介的角色,无论哪一方出现问题,高校都成为直接问责人。
从银行角度看,发放助学贷款要遵循市场规则,如果形成过多的呆账、坏账,将直接损害银行业绩和商业利益,客观上会降低银行参与发放助学贷款的积极性。
为此,有关专家建议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是出台助学贷款管理的实施细则,规定具体的操作办法和奖惩办法;二是制订更加灵活和人性化的还贷制度,提高学生还贷积极性;三是制订增强还贷约束和防范逃贷风险的有效办法。
新华社记者 张琴 郑天虹 刘丹
(新华社重庆11月1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