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新华社11月8日消息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近日已经国务院同意并批转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
“纲要”约14000字,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一、“十五”时期主要成就及基本经验;二、“十一五”时期面临的形势;三、“十一五”时期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四、“十一五”时期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五、“十一五”时期保障措施。
“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健全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劳动保障制度及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就业比较充分,收入分配比较合理,劳动关系基本和谐稳定,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管理服务规范高效的发展目标。
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纲要”明确提出,进一步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重点加大对农村劳动力培训、促进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监察执法等工作的投入,形成与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相适应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和激励机制。
这一“纲要”称,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筹措资金的高技能人才投入机制;安排财政性资金和政策性贷款,扶持技工学校和公共实训基地和实习基地的建设;对符合条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提供补贴或奖励。
“十五”期间五项社保
参保人数均有大幅增加
“纲要”称,“十五”期末,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1.75亿人、1.38亿人、1.06亿人、8478万人和5408万人。
“这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比‘九五’期末分别增加了3900万人、1亿人、240万人、4100万人和2400万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说。
“十一五”期间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将控制在5%以内
“十一五”期间,全国城镇将实现新增就业45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转移农业劳动力4500万人。纲要称,“十一五”期间,将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基本实现城镇各类就业人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到“十一五”期末,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23亿人、3亿人、1.2亿人、1.4亿人和8000万人以上,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的人数逐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