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浙江林学院与丽水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全面合作协议。此前,校市已在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农林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农林科技项目的联合攻关等方面开展了广泛合作。据不完全统计,双方近年来共签约实施了29项科技合作项目,研发资金投入达917.5万元,人员交流达到800多人次。根据协议,今后双方将在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方面进行全面合作,林学院将专门组建新农村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为丽水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新农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并通过多种形式为该市培养人才,普及科技,为丽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该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家服务团的多支小分队,深入丽水市莲都区、遂昌县、龙泉市生产第一线开展科技服务活动,由院长张齐生院士带队的一支科技服务团,去的就是龙泉市。
发挥人才、学科优势,积极将科研成果服务于“三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一直是浙江林学院开展科研工作的特点。除丽水地区以外,该校还先后与全省40多个县市签定了长期合作协议,选派科技人员长期蹲点,并通过举办科技信息发布会和科技项目对接会加强合作、促进成果转化,已累计合作完成开发项目500多项,其中国家科技部和省农业成果转化项目16项、星火计划项目14项。截止目前,这些项目已经产生直接经济效益超过50亿元。
“作为浙江省唯一的以农林学科为特色的高等院校,浙江林学院一直是推进农村建设、农业发展、农民致富的重要力量,有着心系‘三农’、服务‘三农’的优良传统。积极支持和全面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浙江林学院义不容辞的责任。”浙江林学院党委书记陈敬佑一再要求广大教师和科研工作者,“一定要把科研成果撒在浙江大地上,把科研论文写在农民致富奔小康的大道上。”
为进一步抓好成果的推广应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多的科技支持,浙江林学院专门成立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所有校领导都联系了新农村建设示范点;领导小组下设7个专家小组,各学科的专家按照自己的研究方向加入相应小组,针对性地为新农村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