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进行中,一位网友在聊天室发言:“我不养狗,但不反对养狗。问题是要讲文明,这是对社会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狗的问题,最终反映出狗的主人的文明素养。”这番话引起了直播室嘉宾的热烈讨论。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规处副处长卢群星说:“我们不单纯反对养狗,目前的问题是怎么做到依法、文明、科学养狗,并不是取消养狗,也不是要把狗一网打尽。公民有养狗的自由和权利,但是公民自由与权利的行使必须有边界。根据民法通则的精神,邻居之间应该按照团结互助的原则来处理彼此之间的关系。你养狗的时候要照顾到隔壁邻居的感觉,狗如果半夜狂叫,就影响到邻居的自由和权利。“私权”要在受到“相邻权”限制的基础上加以运用。此外还有一个公共秩序问题,养狗要占用公共空间,养狗人有责任不妨碍他人自由。”
卢群星介绍了杭州、宁波两市的《限制养犬规定》。“2004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了杭州、宁波市两市限制养犬规定,这两个地方性法规有许多共同之处。首先是限制与禁止相结合,都划分了限制区,禁止养大型犬和烈性犬,设置了比较严格的养狗的条件,对遛狗的特定区域和时间也作出限制,既照顾了人对狗的感情,也有利于维护公众安全。其次是养狗必须经过行政许可,在宁波要取得公安部门的许可,在杭州要取得城管办的许可。同时还要取得农业部门的犬类防疫证。第三是都对如何养狗作出了详尽的规定。遛狗时间在晚7时和早7时之间,不得到特定公共场所等。还明确了不规范养狗的处罚,如两千元到五千元的罚款等等,可见养狗是有法可依的,关键是要做到有法必依。”
杭州市稻香园社区居民陈小惠家里也养了一条狗,她说:“文明养狗实际上就是文明做人。今年5月份我女儿送给我一条费林犬,我到城管办申请了许可证,给狗狗办了合法‘户口’。我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遛狗,每次出去都牵狗绳,狗狗大便后用塑料袋捡起来扔到垃圾筒里。我不觉得丢人,这没什么不好。养狗就要爱护狗,自己做到依法、文明、科学养狗,对狗狗也有好处。”
作为社区工作者,杭州市新华坊社区主任韩天贞对养狗的问题也有自己的感受:“4月份以来,社区居民对犬类投诉比较多,我们就请来浙江大学动物系的大学生在社区开展了文明养狗、科学养狗宣传活动,告诉养狗户应如何与邻居沟通、如何做到文明养狗,在居民中引起很大反响。活动开展以后,犬类投诉明显下降,几个月以来,只有一户人家来投诉过。”
邵根松认为,要依法、文明、科学养狗,三个关要把牢。第一关是入口,就是对狗的办证问题,管理部门应靠前服务,到杭州卖狗的市场设点服务,再开展防疫活动,就像一个人出生一样,手续齐全后再交到主人手里。第二关是宣传,通过媒体的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来关注养狗的知识,增加狗主人的自律意识。第三关是服务。我们经常收到群众投诉,就是说我交了一千元钱,办了证以后你们有没有什么服务?这个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李红结合宁波市的情况,讲了自己的看法。限制养狗是各国的通理。我国一些城市的人口密度可能比西方很多的大城市高得多,从国情实际出发,我们应该是少养狗、不养狗。他说,市民养狗主要产生了两大矛盾。一是犬类扰民伤人,二是对环境的影响。由于不文明、不规范养狗行为比较普遍,养狗和不养狗的市民之间的矛盾比较尖锐。所以我们在办证时,对养狗者个人道德素质提出一系列要求,希望养狗人做到文明养狗、依法养狗,真正做到不扰民,不伤人。我们希望,对于一些不文明、不规范养狗行为,群众应及时予以举报。我们的态度非常明确,违规养狗、流浪狗和无主狗一律要收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