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11月2日讯 (记者 徐园 见习记者 毛珺) 记者日前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上看到关于延期实施GB7718-2004《食品标签标准》的通知,称部分企业食品标签可延期使用至2007年1月1日,这已是第三次推迟实施“禁鲜令”了。
人们平时常喝的“鲜牛奶”能否标注“鲜”字?2004年8月1日出版的《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指出,“牛奶只要经过任何一种加工处理,就失去了生鲜的意义”。并规定从2004年10月1日起,所有奶制品外包装上均不得使用“鲜牛奶”等名称。这一规定也被形象地称为“禁鲜令”。
昨天,记者在杭州建国路上的大型超市里看到,大部分的高温灭菌奶和巴氏消毒奶都标注着“纯牛奶”的字样,从名称上看,并看不出什么区别。“光明”等少数品牌在冰柜里的巴氏消毒奶还标有“纯鲜”的字样,显然是还没有改换包装。
对于“禁鲜令”的推迟,本地奶企心情颇为复杂。一家杭州本地奶企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国家的规定,该企业去年就完成了包装的改换,不仅抹掉了突出标识的“鲜”字,还处理掉了原来大约20多万元的库存包装。“包装的改换对企业影响很大。”该企业负责人说,“这让消费者无法直观地识别外地高温灭菌奶和我们的巴氏奶。”那么重新启用“鲜”字招牌如何?该企业表示,如果重新拾回“鲜” 字招牌,企业又面临改换包装的成本问题,实在经不起折腾。
记者在超市随机采访了几位消费者,大部分人对“禁鲜令”不怎么清楚,但是他们都希望有更多的知情权。一位谢小姐说,她听过有奶企把还原奶当作鲜牛奶卖的事情,希望企业能诚信一点,标识的区分能更加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