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11月1日讯 (通讯员 辛成 记者 黄宏) 今天,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了第二批“老赖”名单。
据介绍,江干法院这次公布的被执行人名录涉及20起案件共25名被执行人,有个人也有企业,标的金额共计2589704.61元,其中涉及金额最高的达83万余元。根据有关规定,“老赖”在没有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前,不得参加娱乐、宴请、住宾馆、外出旅行等高消费及出国出境、投资开业、购车置房、招投标等活动。
在公布的名单中,三名“老赖”比较突出。孙春华是杭州市余杭区崇贤镇四维村的党支部副书记,他因为为他人作担保,向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贷款30万元,结果到期没能归还,应由他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判决后,孙春华一直拒不偿还。另一名“老赖” 夏玲娣是杭州东泰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杭州市工商局在2005年11月14日罚款22.5万元,一直拒不缴纳,今年4月19日杭州市工商局向江干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罚款、滞纳金等共计835333元,据了解,其中有61万余元为滞纳金。还有一名“老赖” 郑应杭是杭州益城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为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一直拒不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1万余元。
据介绍,江干区第一批公布的20名“老赖”中已有13名交付了欠款、逾期付款利息及罚金,涉及标的金额6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