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治理狗患,成了媒体舆论上的一个热点。各式各样的争议,也是人们不同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的折射。对此,杭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赵荣福,倒有他的一番说法:治理狗患,是对我们的社会管理能力一次很好的考试,因为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城市社会管理的难题,在狗患中是个集中体现——
■本报记者 陈 惠 实习生 冯 洁 通讯员 姚红梅
个人自由与
整体利益的选择
现代城市人养狗,为了赶时髦,或者为了排解心中的寂寞,总是一种生活的需要。城市养狗风的兴起,是经济社会变化的一个小小的缩影。
每天下班回来,李小姐一迈进家的门槛,小狗狗准会蹦跳地迎接主人。“望着那张可爱的脸蛋,一整天的疲惫、压力顿时烟消云散。”李小姐说。
在李小姐那里,狗与现代生活是分不开的。近几年来,现代社会带来高压力和孤独感,特别随着“空巢家庭”和离婚率的高企,人们对关爱、互助的向往,转移到宠物饲养上。“不嫌家贫”、“重情有义”,狗,成了人们排遣孤独、寻求安全感的精神寄托。
“要承认的是,养狗绝不是过去人家想像的那样,是少数有钱人的生活方式。现在养狗的普及面很广,其中下岗人员、孤寡老人、单身一族养狗的相当多。宠物狗的确给他的主人带来愉悦。可是,现代生活和现代城市,也没有为宠物狗这样迅猛的增长留下发展空间啊。我们的城市规划,有为3万多条狗的吃喝拉撒留出余地吗?密度很高的公寓,狗的吠声能不影响他人吗?拥挤的公共场合,能容下狗出入吗?”杭州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赵荣福对记者举了个例子,有人提出要为狗开辟专门遛狗的草坪,应该说这也是倡导文明养狗、便于管理的好办法,可是,即便是杭州这样的风景城市,绿地也是稀缺资源,为狗留出草坪又有多大的推广性呢。
赵荣福说他曾去过中山北路上一位孤独老人的家,还未推门进去,便被一阵恶臭味给熏坏了。除了几条大狗门口活跃,床底下也趴着一条,一共5条。想想就可知,周围的几户人家吃了多少苦头。
现在许多人对限制养狗和打击无证狗心有不忍,认为也是条性命啊。可是,人的生存需要与狗的生存需要比,当然没得选择了。毕竟,城市是大家的。
其实狗患问题也是一个现代社会公民对个人自由与公共利益的认识问题。许多人总认为个性化社会,应该允许有充分的自由,可是这种自由总是建立在不伤害整体利益基础上的。养狗是这样,其他爱好也是这样,要懂得个取舍。赵荣福说,可惜许多城市的不良行为,都是忘记了这一点。
权利维护与
义务履行的并行
养狗,国家是没有明文禁止的。你可以牵一条,我当然也有权牵一条。可是,许多城市都对养狗有明文的限制,比如,要办证,要打防疫针等等。
赵女士和她的一些朋友都没办证,理由?“现在养犬的户口要交1000元,难道我没钱办狗证和打针,就没权利养狗吗?那贫富不是不平等了吗?”
赵荣福告诉记者,杭州办养犬证和每年的年审费在全国来说还是相对较低的,相比之下,深圳一些城市要高得多。办证,既体现了管理,也是种数量控制。
“办狗证,其实也是履行义务的一种表现,领了证,就要承担起对人、对狗的法律道义。”赵荣福觉得, “养狗是市民的合法权利,可是权利的另一面是义务,目前许多养犬者并没有完全按照规定来约束自己的行为。”
赵荣福认为,这跟贫富没有多大关系,许多人会花大钱给狗穿红戴绿,却不愿花钱和一点时间送它去打针,这完全是对自己义务的漠视。
养狗,需要付出很多:时间,金钱,爱心……需要技能,需要学习——学习如何不损害不养狗人的利益。据了解,上海、北京的养狗培训基地有这样一道毕业题:拿卫生纸搓成绳子,拴在狗身上,牵着跑20分钟,如果绳子还不断,说明你能养好狗了。
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也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如果你一味地要求个人权利,而忽略履行的义务,那么这种权利就是不正当权利,不应该得到保障。
爱自己和
爱别人的统一
有人说,养狗的人都是富有爱心的。可是前段时间,一则本省新闻却是个例外——
10岁的小男孩刘俊的父母在嘉兴卖水果为生。当言某的狗经过时,突然冲过来嗅了刘俊一下,刘俊本能地用手中的竹枝一挡。23岁的言某硬说刘俊打了他的狗,甩手就给了刘俊两巴掌,又追上去踢了两脚。
言某并不罢休,又让刘俊下跪,喊他的狗“大爹”……经医院检查,刘俊头部、喉、颈、腰部多处受伤,眼睛看东西出现重影。言某被当地警方处以治安拘留14天的处罚。
有人把爱心无原则地给自己的宠物,却无视他人幸福。一些狗主人怕自家“宝贝”受拘束,一出门就松开狗链,却让老人和孩子因躲避狗而造成伤害。
一位接诊过许多狂犬病患者的专家说,“我从不养犬,说实话是不敢,如果你亲眼目睹狂犬病患者那痛苦等死的表情,那种震撼会让你不再对养犬采取随随便便的态度。”有时,一种爱从另一个角度看会变成残忍。
爱自己和爱别人并不矛盾,爱别人的同时,自身的愉悦感也大大加强。可惜,在日常的城市管理中,许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就是在某种爱的名义下进行,爱自己,爱家人,可是快乐却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法不责众”到
自我约束的过渡
狗患渐趋严重,某种程度上,是人们“法不责众”思维方式的结果。就像给狗办证,许多人不是没钱,而是“人家办我也办,人家不办我不先办”,反正只要不查到自己头上就是了,查到了算倒霉,再去搞一条。
“一些人把能置身于规则之外看成本事,许多养犬人把狗放在家里,如果不能取得当事人的同意,即便接到别人的投诉,执法队员也很难进入被投诉居民家中。”赵荣福告诉记者,“法不责众”的心理影响着一些养犬者,也确实让执法者面对难题。
其实,“法不责众”的无序养犬,最大的损失就是养宠物者与宠物本身,因为这种无序行为破坏了城市生态,反过来也影响了宠物的生存空间,就要“严打”。而要让狗能在城市生活中立足,真正成为伴侣,唯一的路径就是自我约束,文明养犬。
爱狗者常举的例子是,美国中产阶级家庭的标准是:一对夫妻两辆车,三个孩子一条狗。可是你知道美国人养狗的自我约束吗。
城市的执法管理中,“法不责众”,是一种很普遍的难题。所有的法规,都是对最大多数人意志的体现。“法不责众”,只是对法规限制人一面的片面认识。只有认识到法规存在对整体利益包括自身利益的保障作用,那遵法才会成为自觉行动。赵荣福很希望通过这次大规模的狗患治理宣传,让人们在其他地方也对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规起一个好的作用。
政府管理与
群众参与的融合
赵荣福说,捕狗,是痛事。他们执法人员受伤是常有的事。有位队员就被狗咬伤16次,注射了16次狂犬疫苗,有同事开玩笑,他的血清都可以做疫苗了。
“屠狗是迫不得已之痛,只有靠群众‘自律’,反对的声音才会真正小下去。”赵荣福认为城市管理应该引入群众的自我管理的理念。
作为政府,在强化管理,打击无证狗、流浪狗的同时,也会为文明养狗提供条件,如在居民集中地区、主要景点、商贸区建立“宠物卫生间”,在公共场所设立宠物托管间等。社区和相关行业也要齐抓共管。一些城市的养犬协会联合小区物管,对小区狗狗张榜公示:谁家的狗,今年有没有注射疫苗,有没有咬过人……一一公布!
但是,最重要的是,让群众自己参与到对文明养犬的管理中来,强化沟通。
杭州南都德加社区网站上,就有居民参与讨论的养狗帖子数万条。如今,德加公寓的保安们发现,在小区里遛狗的随身带着小铲子、塑料袋、报纸的狗主人也越来越多,还有业主来询问要不要把防疫证挂在狗脖子上。
赵局长认为,治理狗患,其实也是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加强社会管理能力的一次很好的考试。他认为要通过吸纳各方参与社会公共事务,让群众能更好地学习自我管理与协调,也许这次的狗患治理是个很好的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