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对文明养犬、规范养犬问题一直十分重视,早在1995年,市人大常委会就审议通过了《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规定》还在1997年、2001年、2004年相继进行了三次修订。
10月31日下午,杭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对加强犬类管理提出了要求,近期还将作专题研究。
为进一步做好文明养犬、规范养犬工作,今后市有关部门一方面将学习借鉴其他城市的成功经验,另一方面将按照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加大管理力度。市城管部门将强化对犬类的饲养、诊疗等许可证的审批工作;市城管执法部门将加大对违章养犬的处理和狂犬、野犬的捕杀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及时调解因犬类伤人引起的治安事件,做好兽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犬只的防疫、检疫以及犬类疫情的监测工作,做好狂犬病疫苗接种、狂犬病人诊治以及疫情处置,加强对犬类经营活动的管理。各有关部门将进一步整合行政资源,形成管理合力。
要充分认识不文明、不规范养犬行为带来的危害,加大对不文明养狗的治理力度。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养犬人文明素质,把文明、规范养犬当作自觉行动,共同维护健康、文明的养犬秩序;另一方面,执法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对无证犬和流浪犬要依法及时处置,对有证养犬人的不文明养犬行为,要及时加以劝导,情况严重的,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