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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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本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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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今起实施
· 传统滚灯舞出新气象
· 要闻简报
· 浙江农产品越来越安全
· 老乡管老乡 效果不一样
· 长兴一青年关了商行去应征
· 海岛有了“文化乐园”
· 全国民营科技企业投融资洽谈会在杭举行
· 海宁企业可在
家门口报关了
·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加快高效生态农业发展
· “哥德堡”号驶入舟山
· 我省一千四百万亩农田将“绿色过冬”
· 开化拒绝170多个高能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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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周国富在贯彻实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座谈会上强调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加快高效生态农业发展

  本报杭州10月31日讯 (记者 嵇哲)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于明天正式实施。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浙江省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座谈会上了解到,我省将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高效生态农业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基础保障。省委副书记周国富、副省长茅临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周国富指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一直是党委政府重视、社会关注、全球瞩目的热点。它不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也直接关系到我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提升农产品竞争力的有效措施。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成效显著。但是,由于法律的不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的有效性不够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制定和实施,为解决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提供了法律保障,顺应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的形势。(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周国富强调,要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准绳,推动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再上新台阶。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新时期农业工作的重大课题,是历史赋予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责任。农产品生产链条长,生产环境开放,不可控因素多,各个生产环节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强化全程监管理念,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的职责,突出监管重点,强化薄弱环节,确保各个环节监管措施的真正到位。要加强对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监督检查,建立问责制,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的职责,保证该法的实施有一个良好的起步,有一个强大的体系,有一个有效的机制,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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