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毛广绘 龙游县报道组 蓝正伟 黄丽芬) 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虽然能报销部分费用,但如果遇上一张“大处方”,费用一增长,实惠就被抵消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龙游县从医疗合作基金入手,规定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患者的医疗费用支出实行总量控制,超出部分由医院负担。此举有效控制了该县28万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医药费用。据龙游县卫生局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县次均住院费用比上年同期下降了6.06%,而参加合作医疗患者的次均门诊费用,则由4月份的73.22元下降至9月份的59.62元。
从今年5月1日起,龙游县规定,全县次均住院费用增长幅度与上年比不得超过5%,门诊平均处方值、均次费用增长幅度与上年比不得超5%。根据去年全县37家定点医院的门诊总费用,今年龙游全年合作医疗门诊基金定额224万元。如果超出224万元,超出部分由合作医疗定点单位自负。龙游县人民医院内一科主任周松吉说:“现在,我们开药方前,都要根据‘简、便、廉、效’的原则斟酌再三。”他拿出一张“医疗费用自费知情同意书”告诉笔者,如果因为病情需要,要实施合作医疗规定项目范围外的诊疗措施或使用目录外药品的,必须经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才可以。8月,该院有一名医生因为没有按照这一程序给一产妇使用舒肝宁,被扣罚130元。
县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对用药规范情况在网上进行实时监督,并每月向社会公开一次。县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主任林成巨说:“如果哪家医院累计扣分多,年终被评为不合格,将扣除年初预缴的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连续两年不合格,就取消定点资格。”
对医药费用的变化,80多岁的程胜香比别人更敏感。老人身患慢性阻塞性肺病多年,每年都要住几次院。她说,现在自费部分比以前少了100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