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10月30日讯 (记者 汪成明) 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扶助残疾人摆脱贫困,解决温饱,逐步致富,是我省未来五年内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中心工作。省政府日前颁布的《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将通过多元化扶贫机制、万户安居工程、就业促进等多项举措,确保10万残疾人脱贫,5万名残疾人实现小康的目标。
未来5年,我省将通过建立残疾人劳动能力评估体系,建立与用人单位互通的年会制度,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福利性工疗机构、庇护性工场,为精神、智力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通过实施城镇残疾人职业资格认证制,大力推动农村残疾人扶贫工程。
“规划”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将残疾人扶贫纳入政府扶贫规划,重点解决低收入残疾人及其家庭的相对贫困问题,稳定提高经济收入。各地普遍建立残疾人扶贫基地,使残疾人尽快脱贫,逐步过上比较富裕的生活。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当地农村合作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要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生活不能自理、无劳动能力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和一户多残的低保残疾人家庭,要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
“规划”还要求进一步完善普通高等院校招收残疾学生的政策,对每年达到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分数线的残疾考生应录尽录。同时,将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全面纳入义务教育体系,要以就业为导向,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
今后5年,全省要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8万例,其中贫困患者免费复明手术8200例;为1200名盲人开展定向行走训练;为2900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训练;对5000名智力残疾儿童开展康复训练,对250名贫困肢残儿童实施矫正手术,对880名肢残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对20万名重症精神病患者开展社会化、综合型、开放型的精神残疾康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