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10月29日讯 (记者 汪成明 通讯员 沈国强) 记者从今天在杭举行的《人民防空法》颁布十周年纪念大会上获悉,“十五”期间,我省人防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受到有关方面的表彰。
我省先后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58部,其他规范性文件124个,全省共出动执法检查7000余次,共补建防空地下室4.2万平方米,补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6796万元,罚款174万元,有效地遏制了违反人防法律的行为。
作为全国较早开展民防工作试点并取得民防体制突破的省(市)之一,我省在防空防灾一体化进程中迈出了新的步伐,并初步形成了民防工作体制,承担起人员防护、应急救援等相关职能。“十五”期间全省人防工程开发利用率达到67%,五年共创造产值16亿元,安置就业人员数万余人,建造了一大批停车场、交通隧道等人防工程;人防预警系统、应急疏散预案和专业队伍,在抗击自然灾害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近年来,盛夏开放人防工程,每年有30余万人在人防工程内纳凉避暑。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圣平、省军区副政委陶正明出席纪念大会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