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知名服装企业培罗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施利英感到很高兴,困扰她很久的广告费用扣除比例终于提高了。今年6月,培罗成集团有限公司曾向有关部门递交报告,强烈要求提高服装业广告费税前扣除比例。
7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调整服装生产企业广告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06〕107号)。《通知》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服装生产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条件的广告费支出,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费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
2%扣除比例束缚企业手脚
今年6月,培罗成集团有限公司在写给有关部门的一份报告中说,服装行业是一个非常讲究品牌的行业,服装企业不仅要为消费者提供品质优越、价格适当的服装,而且必须是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为此,服装企业每年都要投入大量资金做广告宣传,以便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服饰品牌的概念。同时,根据有关部门评选驰名商标的规定,一定额度的广告费用也是企业参评的基本条件之一。
培罗成集团有限公司在报告中说,我国虽然已跻身于世界服装大国之列,但并非服装强国。为了民族服装品牌的发展,国内企业必须投入一定的资金进行企业品牌广告的宣传。但一直以来,作为内资企业,广告费用的扣除都有严格的比例限制。除特殊行业享受较高的扣除比例外,一般的服装生产企业当年度只能在销售收入2%的比例内扣除,超过部分只能向以后年度结转。
据介绍,培罗成集团有限公司2000年支出广告费1000万元,占销售收入的6.3%。企业负责人称,2%的税前扣除比例严重束缚了企业品牌拓展的手脚。
为服装品牌创建注入新动力
温州的服装占全国内销市场的10%,是中国服装最重要的生产基地之一,拥有众多全国知名的服装品牌,如报喜鸟、庄吉、华士、法派等。业内人士认为,广告费扣除新标准为温州服装品牌创建注入新的动力。
“我们将在两年内打造中国名牌及中国驰名商标称号,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力争成为国际服装品牌。”乔顿集团董事长梁辉光,在获知服装生产企业广告费扣除标准从2%提高到8%后欣喜地说。据介绍,该公司以前虽然在中央电视台有广告投入,但总是分时期、非常慎重地投入,2005年该公司的广告费投入仅占产值的3.2%。扣除标准提高后,该企业将增加广告费在各种媒体上的投入,进一步提升“乔顿”服装的品牌价值。
据悉,前不久,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十部委出台的《关于加快纺织行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若干意见的通知》提出,加大对纺织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其中包括研究适当提高纺织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比例的政策,以支持纺织企业加强产品设计、提高产品质量、开拓市场。有关人士表示,此次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新规定意味着国家加快纺织行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的有关政策措施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虽然,新政策的出台将减少税收收入,但随着企业品牌的进一步创建、企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大,税收规模也将随之扩大。乔顿集团的负责人称,该公司今年的税收将增长20%。
记者 顾志鹏
通讯员 黄佰桥 叶晓青 陈志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