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有人竟然玩起了“变脸”招数,嵊州市的章某就是这样的“变脸”高手。聪明反被聪明误,章某因“变术”被识破,日前已被该市检察机关以涉嫌偷税提起公诉。
2003年5月,章某在该市开设了一家机电经营部,国税机关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按税法有关规定,该经营部在定期内的实际营业额若超过定额的20%,应主动向税务机关申报或调整定额。在实际经营中,尽管该经营部的实际营业额已大大超过定额的20%,但章某利用多次变更经营部名称和经营者姓名的手段,在2003-2005年间,偷税达79235.55元,其中偷税比例最高的一年竟高达90.12%。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之前,该市国税、地税机关已对章某作了补缴所偷全部税款、加收滞纳金与罚款的处理。
(王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