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金涛 通讯员 邵颖)浙江农民防范风险更有保障了。笔者从浙江保监局获悉,省政府日前正式出台了《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特别提到在大力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同时,将积极推行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逐步发展适合农民的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我省台风等自然灾害频发,极易造成村民房屋倒塌,仅靠政府补助、农民自建力不从心。浙江保监局负责人表示,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将以救助因灾倒房农户恢复基本生活为宗旨,兼顾农户交费能力、财政补赔能力和保险公司实力,着力构建一个政府主导、采用市场运作模式的农村住房风险防范和救助机制。
据了解,我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将结合政策推动、财政支持等配套措施,由商业保险公司按照市场规律运作,承担经营风险。按照单独建账、单独管理的要求,对农村住房保险实行单独核算,力争正常年景有盈余、大灾之年可承受,以丰补歉,确保项目长期可持续经营。同时在风险测算基础上制订条款费率,并按沿海、平原、山区等不同的区域风险制订差异性的定价标准,以求做到公平合理。目前具体实施方案正在抓紧制订中。
我省是全国4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省份之一。我省决定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有效方式,鼓励保险公司开发补充保险产品。台州市率先确定了“政府开办、商业代管”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体系第三方管理模式,中国人寿台州分公司作为指定代管单位,具体负责参保人员的结报入单、初审、补偿等业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存入财政指定账户,按照“单独立户、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方式进行管理操作,不进入保险公司账户。广大农民从试点中得到实惠。据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该市共有820多万人次参保,累计筹集基金3.33亿元,支付补偿金2.91亿元,补偿率达73.48%。
与此同时,温州、义乌、舟山、嘉兴等试点市、县也分别开展了村干部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渔工保险、计划生育保险、小额农贷意外险等试点,均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下一步我省将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在全省推开相关农民保险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