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社会各方面的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有的社会管理体制有的需要调整,有的需要改进,有的需要加强。所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强调,必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通过创新,我们要建立一种什么样的社会管理体制呢?六中全会的《决定》指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这一规定,明确界定了不同主体在新的社会管理体制和格局中的地位、作用和责任。党委要加强领导,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政府应依法履行职能,承担起管理社会事务的主要责任;社会各方面都要大力协同,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公众则应以适当的方式积极参与,发挥主人翁的作用。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应该按照这一要求,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最重要的是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坚持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政府应坚持将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和公务员的基本准则,致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要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公共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各种类型的社区,应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协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各类社会组织要增强服务社会功能,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政府对其要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的政策,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应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加强内在机制的建设,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坚持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正确把握和处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正确处理社会矛盾,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当前,需要重视解决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涉法涉诉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通过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以便有效应对各种风险。要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近年来,国务院已经制定了包括总预案、专门预案、部门预案在内的整个应急预案体系。这一体系的建立,对实现社会预警、社会动员、快速反应、应急处置的整体联动,具有积极的保证作用。(新华社北京10月2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