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要使我们的社会生活、社会关系达到这样的要求,需要全方位地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其中根本的、起基础和保障作用的,首先是制度建设。
制度是规矩,是规范,是人们各种行为赖以遵循的规则。有了科学合理的制度,社会才能在一定的轨道上正常有序地运转,每个人的行为才能符合社会公认的准则,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才能得到恰当的调整和处理,整个社会也才能处于比较协调、稳定、安宁、和谐的状态。
制度是与社会的公平正义联系在一起的。制度的特点是公平和正义,制度的生命在于公平和正义,制度的最大效用也在于保障公平和正义。不同社会、不同时期、不同历史条件下的制度会有良莠之分。科学合理的制度能够像天平一样做到人人平等,或者保障人人平等。有缺陷的制度就会影响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不能保证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所以,加强制度建设,必须着力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也就是在制度建设中最大限度地体现公平和正义,从而使这种制度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十六届六中全会从解决当前最突出的问题出发,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出发,提出了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的六个方面的制度。会议强调,要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巩固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地位;完善法律制度,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加强社会和谐的司法保障;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所有这些制度,对于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例如,《决定》要求,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树立法制的权威,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公民权利和自由。按照这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就能使每一个公民的政治权利得到保证,社会的公平正义就能在每一个公民身上得到体现。又如,《决定》要求,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按这样的要求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就能在收入分配问题上更加体现社会公平,有效地促进社会共同富裕。
用制度保障社会公平正义,需要做很多具体实际的工作。首先要加强制度建设。现实需要而暂时没有的制度,要尽快建立起来。已有的制度要根据实践的情况和效果研究它的科学性、合理性,如果不完善,就要尽快加以修订使它完善起来。例如,完善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制度;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收支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等等,都有大量的制度需要建立、修订和完善。
有了制度,还要能够认真严格地执行。经过多年努力,我们已经制定了很多制度和法律,但在执行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其实,制度重要,执行制度同样重要。再好的制度,如果在执行中走样,或者有的人执行,有的人不执行,也会使公平变为不公平,使正义变为不正义,失去用制度来保障公平正义的作用。所以,完善制度和执行制度两个方面,我们都要切实抓好,真正用制度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新华社北京10月1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