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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9版:政治与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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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1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慈善捐赠“赠非所需”  爱心善举成为“鸡肋”
  王楠、郭跃等乒乓球国手不久前向太原市一家儿童福利院捐赠了一批球拍、球桌。可这些爱心物品并没有物尽其用,反而被积压在库房里。记者近日在太原、杭州等地了解到,“赠非所需”已成为社会捐赠中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

  记者在太原市这家儿童福利院的库房里看到,除了新赠的球拍、球桌等体育器材外,还有成堆成捆的笔记本、铅笔等学习用品,这些物品都无法得到有效利用。

  福利院供给科科长刘洪霞告诉记者,近年来,由于外界对福利院缺少了解,凭想象捐东西,结果捐来了大量的文体用品。事实上,这里200多个孩子95%或身体残疾或智力障碍,能正常运动、上学的不多,对文体用品的需求很少。

  刘洪霞告诉记者,智障儿童容易尿床,这就需要大量换洗的床单、被褥等日常生活用品,而这些最为短缺的物品恰好又是社会捐赠比较少的。

  在当前的社会捐赠行为中,“赠非所需”现象普遍存在。今年6月,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团委号召毕业生为西部贫困儿童捐书,毕业生们纷纷响应。然而,曾经在四川支教一年的一个学生会干部却对捐来的书大摇其头:“这些书孩子们要么看不懂,要么根本不感兴趣,80%都会被当成废纸卖掉。”

  “你捐赠的不是我需要的。”杭州儿童福利院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把这种情况用“赠非所需”来概括。她认为,与慈善事业发达的欧美国家相比,当前我国的社会捐赠方式偏于粗放。她说,这是一种“广种薄收式”的粗放型捐赠方式,因为缺乏针对性、目的性,有时看上去“爱心如潮”,然而,对于受赠者来说,能够带来实际好处的“有效爱心”并不多。

  安徽省慈善协会副会长陈义民认为,“赠非所需”源于目前我国慈善行为捐受双方沟通机制的缺失。长期以来,有些捐赠者习惯于将闲置、无用的物品作为捐赠物品,而不是先和受赠方取得沟通,问明需求再行捐赠;捐赠者与受赠方缺乏交流的中间渠道,这让许多捐赠者无法与慈善机构及时沟通。

  安徽社科院社会学专家王开玉认为,要建立捐受双方的沟通、互动机制,了解捐赠的具体需求,让爱心流向它最需要的地方。同时,民政部门和慈善机构要加强募捐的精确性,根据不同困难人群、具体受灾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募捐。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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