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确定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总体部署和各项举措。在《决定》指导下,我们将为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而不懈奋斗。
怎样朝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前进?《决定》指出:“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
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我们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提出的各种目标、任务和政策,或多或少都包含有社会和谐的内容和要求在内。但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社会和谐的实现程度是不一样的。许许多多的经验教训都告诉我们,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我们党承担治国理政的任务,就必须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生产力有了很大发展,综合国力有了很大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从总体上说,我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所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布局。我们在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到更加突出地位的同时,必须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们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拥有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种有利条件。在发展的过程中,我们也受到了环境、资源等各种因素的制约,社会生活、社会关系中也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因素。所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因势利导,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社会和谐,不仅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也取决于发展的协调性。发展,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前提条件。但这种发展,不能是片面的、畸形的、难以持续的发展,而应该是全面的、协调的、可持续的发展,是又快又好的发展。一句话,应该是科学发展。所以,我们朝和谐社会的目标前进,要走的是科学发展之路、协调发展之路、和谐发展之路。在坚持发展中,要更加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科学发展,就要把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思想,把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贯穿到所有发展的战略、发展的过程、发展的任务、发展的举措中。当前突出的,是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加强环境治理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进一步促进社会事业的发展。坚持走科学发展之路,社会和谐的基础才会更为扎实,社会和谐的水平才能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