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重庆10月15日电 据初步调查,重庆市“10·1”特大交通事故并非驾驶员自杀所致。重庆市副市长余远牧15日表示,国家有关部门和重庆市政府将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2006年10月1日13时33分,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所属利民出租汽车有限公司711路一辆车牌号为渝B41067的大客车在重庆市沙坪坝区石门大桥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先后30人死亡、20人受伤的严重后果。这次事故发生在国庆节期间和中秋节前夕,给社会带来很大震动和影响。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派出工作组到重庆组织抢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