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10月14日讯 (记者 袁艳 实习生 林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天,我省在杭召开学习贯彻监督法座谈会。
会议认为,加强人大监督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也是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监督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完善了人大监督的形式和内容,对保障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健全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与会同志表示,要全面深刻地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把学习贯彻监督法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各级人大常委会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结合我省地方人大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切实加强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监督,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