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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1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省文化产业项目投资指南》为投资者“领航”
民营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大有可为
本报记者 陈扬渲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迅速崛起、蓬勃发展的文化产业被认为是21世纪极具投资前景的朝阳产业,并且正吸引着越来越多投资者的目光。最近,由省发改委和省委宣传部编制的《浙江省文化产业项目投资指南》,经省文改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并正式出台。东风正劲待扬帆,《指南》首次全面公布了投资文化产业的市场准入等重要信息,为民营资本进入文化产业提供了依据,指明了方向。

  民营资本可以进入哪些文化产业?投资哪类产业能得到重点扶持?《指南》从市场准入、重点领域、扶持政策等几个方面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给予了解答,不但指出了目前国家鼓励、允许、限制、禁止非公有资本投资的相关文化产业领域,同时也明确了非公有资本可以投资的文化产业中,符合浙江产业发展导向、体现产业竞争优势或具有公益性质的重点领域,这些领域是可以得到重点扶持的。

  《指南》的出台并非偶然。去年,《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正式发布。我省则提出要加快建设文化大省,并制定了《浙江省文化建设“四个一批”规划(2006—2010年)》,实施文化产业促进工程,成立了文化产业促进会。这一系列政策决定都指向于共同一点——积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资本投资文化产业,借助强大的民营经济,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浙江的目标是,到201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7%以上,形成出版业、广播影视业、文化艺术服务业、旅游文化服务业、会展业、动漫业、艺术品经营业、文体用品设备制造业等一批具有竞争力的重点文化产业,5个以上产值超100亿元、10个以上产值超50亿元的重点产业区块,以及多种投资主体互补共赢、规范有序多元发展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

  《指南》从十个方面对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作出了规定。它们是:印刷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动漫和网络文化服务,广告、会展和文化经纪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文化艺术服务,教育培训、体育和研究咨询服务,文体产品制造,文体产品销售,以及包括俱乐部、会所等在内的其他文化产业。

  《指南》为广大投资者投资文化产业指明了方向。投资文化产业大有作为,事实上,我省一大批独具慧眼的投资商已经抢先喝到了头口水,在民营资本进军文化产业的征程中写就了一个个精彩“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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