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新华社10月8日消息 随着土地“闸门”的紧缩,我国沿海一些地区近年来“向大海要地”,越来越多地实施围填海工程。而今后,根据国务院刚刚颁布的《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我国将“严格控制围填海工程”。
《条例》规定,“50公顷以上的填海工程,100公顷以上的围海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国家海洋主管部门核准。
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核准,擅自开工建设;海洋工程环境保护设施未申请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即投入运行的……对一些违规违法行为,《条例》除规定“责令停止建设、运行,限期补办手续”等措施外,还可“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