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召开的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将专题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因而受到各方广泛关注。
海内外人士注意到,“和谐”理念已渗透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层面。在这一理念的指引下,诸多探索性实践渐次展开,中国经济社会正发生着一系列变化。
告别“GDP崇拜”:
单纯的经济增速并非真正发展
“构建和谐社会,重要的是必须纠正一些地方和领域出现的重经济指标,轻社会进步;重物质成果,轻人的价值;重眼前利益,轻长远福祉的偏颇。”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保卫说。
现实的变化成为最好的诠释。在各地,“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和人民笑颜”的全新经济实践不断深入。
和这种转换相呼应,另一种变化也悄然而生:在新一轮增长周期内,作为衡量经济增长方式质量的科技进步贡献率,在部分省份超过45%。这标志着,尽管仍存在相当距离,但我国部分省份的经济增长方式正发生重大变化。
遏制工业消耗信马由缰:
节能、环保成调控“阀门”
2006年,一个约束性指标的社会关注度急剧升温。这一指标就是“‘十一五’期间万元GDP能耗比‘十五’末削减20%”。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明确表示:“将把能耗标准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强制性门槛,遏制高耗能行业快速增长。”业内人士注意到,高耗能行业的节能准入标准正逐步“亮相”,在钢铁行业,吨钢综合能耗如果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数值,禁止项目上马。
在严厉的整治措施下,一些变化开始显露:以往我国经济每增长1个百分点,需要1.2甚至1.5个百分点的发电量增长支撑。而到2006年,这一数字开始回落到1.09个百分点以下。
更加注重“社会公平”:
分配制度改革进入中央视野
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消除不和谐因素,是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步。
2006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了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强调要“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提出“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据统计,2005年度12家利润超过100亿元的中央企业,其员工平均工资是全国平均工资水平的3至4倍。垄断行业的不合理高收入,使社会各阶层利益失衡,成为不利于社会和谐的一个因素。
不仅仅是企业之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在扩大。
即将召开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题。在这一主题下,可以预见,构建和谐社会将得到更加系统的阐释,更多实质性的举措将会陆续出台。
新华社记者 黄全权 冯晓芳
(据新华社北京10月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