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就我省部分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代表名额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决定如下:
一、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于2007年6月底前进行换届选举。
二、部分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
杭州市 515名 宁波市 495名
温州市 556名 嘉兴市 395名
湖州市 360名 绍兴市 431名
舟山市 305名
三、部分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
杭州市 45名 宁波市 45名
温州市 45名 嘉兴市 39名
湖州市 35名 绍兴市 41名
舟山市 3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