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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本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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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2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夏宝龙在全省党委政法委 书记培训班上强调
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 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
  本报台州9月25日电 9月24日至今天,全省党委政法委书记培训班在台州举办。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夏宝龙在培训班上强调,全省政法系统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切实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为建设“平安浙江”、“法治浙江”,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章猛进出席培训班,并对当前有关工作提出了要求。培训班上,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了专题讲座,有关市县交流了工作经验,参训人员还考察了台州市椒江区三甲街道维护稳定工作经验,参加了海上军事生活。培训班还对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夏宝龙指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建设“法治浙江”的先导性工程,是端正政法部门执法思想的重要载体,对于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具有根本性、基础性、长远性的作用。全省政法系统要按照全国深入开展社会主义 法治理念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始终确保政法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基本要求,融入规范执法行为的长效机制中去,把政法部门的执法活动纳入规范化轨道。

  夏宝龙强调,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效果,既要体现在思想认识的提高上,更要体现在维护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上。全省政法系统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联系实际,推动工作,在深化“平安浙江”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见成效,在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浙江”上见成效,在创新“枫桥经验”、加强基层基础上见成效,在建设过硬班子、带出一流队伍上见成效。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自觉把政法和维护稳定工作纳入党委工作大局,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政法委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充实工作力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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