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朱列玉和其他8名省人大代表一起,在今年2月底举行的广东省人大会议上,提交了一份《关于公开房屋成本价、实行购房指导价和最高限价的建议》,明确提出要求公开房价成本信息。
代表们引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关于消费者“知情权”作为建议的法律依据。朱列玉说,在“买房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已经是一个非常沉重的负担”的情况下,应当通过公开房价成本的方式,确保市民的知情权。
建议提出,在公开房屋成本时,政府应制定条例,要求开发商在申领预售许可证时,向房管局申报房屋成本价,通过行政单位审核审批后才能发放预售许可证;同时,已经领取预售许可证的房屋,房屋交易中心应将房管局审批的成本价对外公布,任何人都可查询。